發(fā)布日期:2020-04-29 14:31:07 標簽:“京天紅”商標 瀏覽次數(shù):657
京天紅最早于1991年,創(chuàng)始人韓美俊,在北京南城虎坊橋經(jīng)營,除了炒菜等中餐外,還開設了炸糕的檔口,因面皮“金黃”,豆沙餡兒“大”,隱約還有“桂花香”被譽為京城最好吃的炸糕”成為了北京地標性的美食,更是火了二十多年。伴隨著京天紅炸糕的名氣越來越大,市面上更是出現(xiàn)了不少山寨店鋪,該商標也被他人密集注冊。因為出名而攤上了官司,下面和立春網(wǎng)小編一起來看看:
通過查詢可以知道,劉某自2012年7月開始,開始密集注冊“京天紅”方便食品類、飲料類以及廣告、推銷服務類等國際商標分類,可用于炸糕、蛋糕、甜食、月餅、面包、元宵、奶茶、果汁等食品。除此之外,他還持有“虎坊橋”、“地安門秋栗香”等商標。
2019年4月,京天紅公司為避免他人惡意搶注,向商標局密集提交了19個有關“京天紅”的商標注冊申請,與此同時,京天紅的律師團隊向商標局提出被搶注的商標進行無效宣告及撤銷申請。
法院的裁定書中稱,“京天紅”的商號及商標,劉某商標申請注冊前就有著一定知名度,“京天紅”非固定漢字組合,獨創(chuàng)性教強,而劉某,作為同行業(yè)競爭者,惡意搶注了14件包含“京天紅”文字的商標,其中包括“京天紅”商標的圖形、文字及拼音部分幾無差別,此舉難謂正當。
綜上,法院最后裁定被劉某搶注的第29類、第30類、第32類“京天紅”商標,均宣告無效。
劉某除了注冊了以上商標。還擁有極易讓消費者產(chǎn)生混淆和誤認的“津門三絕”的“津三絕”商標。劉某對這些注冊商標行為也沒有更多的解釋與說明,在法院看來其攀附他人的商譽,占有公共資源牟取不正當?shù)睦孑^為明顯。
立春網(wǎng)小編在此提醒各位企業(yè),像劉某這種對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進行惡意搶注的行為,擾亂了正常的商標注冊管理秩序,損害了不特定多數(shù)商標申請人的利益,構成了“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商標注冊之情形。
如有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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