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20-05-18 14:53:42 標簽:“拼多多”商標 瀏覽次數(shù):805
拼多多是國內(nèi)主流的手機購物APP,是一家專注于C2B拼團的第三方社交電商平臺,成立于2015年9月,用戶通過發(fā)起和朋友、家人、鄰居等的拼團,可以以更低的價格,拼團購買優(yōu)質商品。旨在凝聚更多人的力量,用更低的價格買到更好的東西,體會更多的實惠和樂趣。通過溝通分享形成的社交理念,形成了拼多多獨特的新社交電商思維。在國內(nèi)的知名度非常高,竟然還有人想要侵權“拼多多”?下面一起來看看:
拼多多的運營公司成立于2014年,注冊“拼多多”標識在17年11月7日,而侵權“拼多多”這家公司叫做“拼兜兜”,也成立于2014年,而且也是一家提供拼團購物服務的電商平臺,原名是沃沃拼”,在2017年11月14日正式更名為“拼兜兜優(yōu)惠”,還在自己運營的平臺上大量展示以“拼”字為中心的標識。
據(jù)悉兩個平臺都在運營,但是極易讓消費者產(chǎn)品混淆,比如有用戶感覺在用“拼多多”購買,實際上在用“拼兜兜”或者以為兩平臺之間有什么關聯(lián)。
綜上情況,“拼多多”認為,“拼兜兜”的標識與自己的標識構成近似,誤導公眾,屬于不正當?shù)母偁?,造成了“拼多多”公司的損失,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直接將“拼兜兜”告上了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權,消除影響并賠償損失。
對于“拼多多”的上訴,“拼兜兜”公司辯稱:其運營公司雖然成立但是并沒有實際運營起來,曾在2015年被工商管理部門認定為空殼公司,雖然技術上是可以實現(xiàn)商家入駐的,但實際上也沒有商家入駐,沒有收益,沒有對“拼多多”公司產(chǎn)生損失。而且標識在視覺上也是有差異的。
法院經(jīng)過審理后認為,“拼兜兜”標識的使用,雖然客觀上有指示服務來源的作用,是商標性的使用,但是實際上,其標識與“拼多多”標識構成近似,同樣都采用了以“拼”字為中心的幾何狀圖文組合結構、用日常生活用品圖案填充分割色塊、用深色背景的外部方形框架予以修飾,并且還同樣在網(wǎng)絡拼團購物類電商平臺上使用,與“拼多多”標識足以發(fā)生混淆。而且本名為“沃沃拼”后直接改為“拼兜兜”,攀附意圖明顯,足以誤導公眾,影響交易決策,已構成不正當?shù)母偁帯?/p>
法院經(jīng)過審理最后判決:“拼兜兜”運營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在報刊媒體上刊載聲明、消除影響,賠償“拼多多”經(jīng)濟損失60萬元、為制止侵權支出的合理開支10萬元,共計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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