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認為將“萬星人”用于APP名稱屬侵權(quán)行為,“萬星人”商標的注冊公司將網(wǎng)劇《萬萬沒想到》的出品方告上法庭。朝陽法院一審宣判,“萬星人”APP未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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